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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学生工作处   时间:2026-05-26   点击数:

一 、学生住宿由宿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学生不得随意调寝。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宿舍,应由本人申请,系部、辅导员和宿管中心批准方可调动。

二 、学生大件物品进出凭有效证件在楼管员值班室登记。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因留宿外来人员造成自己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留宿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 、学生严禁在宿舍内摆摊设点,违者没收货物,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者,送保卫部门处理,并视情节报学工处给予纪律处分。

四 、宿舍内严禁酗酒、赌博、饲养宠物。

五 、宿舍区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在走廊打球、溜冰或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

六 、学生不得携带白色垃圾进宿舍楼栋,应及时打扫寝室卫生,保持楼栋清洁,垃圾自带下楼。

七、宿舍早上06:30开门,晚上23:00锁门,请学生自觉遵照时间进出,如有早出及晚归者应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原因,不得攀爬栏杆、翻窗上楼,以免发生危险。

八、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假冒伪劣电器、私自接拉电线,不得在宿舍内私自开火做饭。

九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不要擅自挪用、破坏消防器材,发现火灾等事故时,应采取及时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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