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教[2011]510号: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xls
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xls
上一条: 关于警惕有人假冒教育机构名义以“义务教育退款”、“国家奖助学金发...
下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版权所有 ©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 电话:0715-8255518 鄂ICP备:10021055号-1 公安部备案号:42120202000035、4212020200001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