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学工动态
位置: 首页 > 学工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201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5-26   点击数:

各系部:

为树立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管理条例》要求,决定开展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全院所有全日制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按2011届毕业生人数的5%上报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四、评选程序

在各系具体指导下,由各班级参照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认真考察,民主推荐,上报系部审核。

五、评选要求

1、各系部根据以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入选人员;

2、各系部必须于6月15日前,将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报送学工处,学工处集中表彰并由各系部在毕业典礼上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学工处

2011年5月25日

版权所有 ©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 电话:0715-8255518  鄂ICP备:10021055号-1 公安部备案号:42120202000035、4212020200001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