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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例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3-31   点击数:

各系(部):

为了建立学生工作常态协调机制,进一步增强学生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执行力,及时协调处理阶段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建立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例会的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集单位

学生工作(部)处

二、召集人

黄晓东

三、与会人员

1、分管院领导;

2、学生工作(部)处长、副处长、科长;

3、各系(部)党总支书记、分管学生副主任;

4、需与会的其他单位或人员。

四、会议时间

原则上单周四晚上。(视具体情况确定)

五、会议地点

会议一般到系(部)召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各系(部)分管学生副主任或党总支书记作阶段工作报告。一般控制在5分钟之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阶段学生工作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考与对策等;

2、通报与小结全院学生工作阶段性情况。学工处分管处长通报前段工作情况;学工处长总结前阶段工作,部署后阶段工作;

3、研究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

4、分管院领导讲话。

七、会议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与会人员准时参会。

2、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精神传达到系(部),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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