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至今年10月25日接到省教育厅评审通知开始,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积极部署评审事宜。各系(部)在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立即启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经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审核并公示后上报学工处,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审查各系(部)上报材料,重点审查系(部)评审执行情况和过程管理以及学生信息核对,并对审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审查结果经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12月2日,我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圆满完成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